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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日常行为规范(2015年8月修订)

发布时间:2018-06-11 作者:admin 浏览次数:

第一章  总  则
第一条  为切实加强校风学风建设,培养适应社会全面进步需要的合格技能人才,根据人社部、教育部颁布的《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学生行为准则》,结合开云体育专业买球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《规范》。
第二条  本规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、维护广大学生利益的基本依据,是对学生学习、生活及从事其它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。
第二章  思想表现
第三条 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关心时事政治。
第四条  热爱祖国和人民,弘扬民族精神,自觉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,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定和学校稳定。
第五条  热爱集体,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。
第六条 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参加非法组织,不组织或参加非法活动。
第七条  热爱学校,恪守校训。
第三章  品德修养
第八条  自尊自爱,自重自信,自立自强。
第九条  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互相尊重,互相帮助。
第十条  诚实守信,为人正直,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。
第四章  学  习
第十一条  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勇于探索,开拓创新,努力实践。
第十二条  自觉遵守课堂纪律,不干扰课堂秩序;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;课堂上不随意走动和出入教室;课堂上应关闭通信工具。不带食品进教室、图书馆,不带饮料进实训实验室。
第十三条 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,杜绝考试作弊行为。
第十四条  积极参加实验、实习、专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。
第五章  校园生活
第十五条 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尊重他人劳动成果,尊重学校管理人员,自觉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正常管理。
第十六条  树立正确的恋爱观,培养健康的感情;男女学生交往以“自尊、自重、自爱”为原则,以道德为基础,以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为准绳。男女交往举止文明、行为端庄。
第十七条  着装文明得体,语言文明礼貌。
第十八条  讲究个人卫生,遵守公共道德,自觉保持寝室及公共环境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倒垃圾,不在楼道或向楼下泼水、抛掷杂物,不在宿舍或楼道内焚烧杂物。
第十九条  爱护公物,维护校园环境,爱护花草树木。
第二十条  维护公共秩序,就餐、借还图书、购票购物文明有序,观看演出、比赛及参加集体活动不起哄滋事。
第二十一条  遵守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,不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,不留宿他人,不迟归晚归,按时就寝,不影响他人。
第二十二条  遵守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,不沉溺于电子游戏,文明上网,不观看、传播有害信息,不影响他人学习、休息。
第二十三条  严禁打架斗殴、赌博酗酒,严禁观看、传播反动、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,严禁在寝室、教室、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及禁烟区域吸烟。
第二十四条  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,加强体育锻炼,保持身心健康。
第六章  附  则
第二十五条  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应及时劝阻,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第二十六条  本规范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 第二十七条 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